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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2章 【义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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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五林山】的范围很大,虽不及三界中最大的妖怪聚集地【九岭山】,但也能排得上前三了。
可惜,那里的物产却远不及别处丰富——这里的【物产】并不是说树木、矿石、稀土等资源,这些东西都归国家管的,他想插手也插不上。
更何况,对于【妖】来说,矿石什么的也没有价值,【妖】才不会因为自己的领地里出现了铁矿煤矿石油等矿物欢喜雀跃,这些东西对修行一点帮助都没有。
——甚至去拿来交易都没人要。
对【妖】来说,最有用的是当地出现的、觉醒了【灵识】的【物】,比如一些可以增进修为、解毒的药草,或可以炼制成法器的石头,再不然就是对人类来说毫无价值、但对【妖】来说却十分有用的古籍和充满着自然灵气的地点等等。
就像【青鸾山】的【百灵花】一样。这类【物】在【妖】之间统称为【灵物】。
事实上,就连【钱】这个概念也是最近才在【妖界】开始流行的——倒不是说钱有多重要,而是现如今的时代和以前不同了。若是单纯地解决吃穿住行,【妖】完全可以生活在野外,根本不必踏足人类的领域。但随着科技的发展,钱不光可以买到食物和衣服,还能买到方便通讯的手机、内容丰富多彩的书籍、还能乘坐飞机、列车等交通工具,就连一般的小妖也能实现【日行千里】这种事。
【妖】确实需要钱,但也不是那么重要,只需要满足自己最基本的需求就好了。
当然,也有不少【妖】流连于人类的花花世界——像沈诚那家伙一样,从前的他一天不去酒吧、一天不和美女说话就觉得浑身难受。不过这样的【妖】还是少数,绝大多数的【妖】对钱都挺淡然的。
比起钱来说,【妖】之间的交易更倾向于古老的【以物易物】,比如互相之间对对方的法器或古籍、要不然就是当地产生的一些【灵物】感兴趣的话,就可以通过互相交换的方式达成自己的目的——这其中的价值完全由双方自身来衡量,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。
【五林山】中的【灵物】很少,说实话,要不是奚连帛这个【大妖】在撑着,剩下的妖怪早就去别的地方了。众妖聚集在他的身边,最主要就是想得到一个庇护。
不过俗话说得好,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聚集到奚连帛身边的也不是什么正经【妖】,大多数都是别处混不下去的。奚连帛对这些【妖】也并非照单全收,无论是哪个【妖】,想加入【五林山】都要由他亲自筛选,得到他的同意才能在【五林山】待下去。
臭味相投嘛,奚连帛留下来的基本上都是和他差不多性格和价值观的,虽然这种方式让【五林山】成为了【妖】南方的大型聚集地,但其风评并不好,极少有正经的【妖】会去和他们打交道。
其实奚连帛也并非是一无是处,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【妖】愿意留在他身边、跟他出生入死了。这头【大妖】尽管真的像祝清澜说的那样——狡猾、卑鄙无耻——但他却有着一个令众妖信服的优点。
讲义气。
平时【五林山】和周围的一些邻居山头也有不少摩擦,无论事情大小,奚连帛都会亲自出面解决。万一动手打了起来,不管对手多强大,他都会一马当先,从来都不会让自己的兄弟冲在自己的前头。
正是因为这点,【五林山】的众妖才会心甘情愿地跟随他——他们也知道自己的老大平时不着调,可一旦有了危险和麻烦,他们的老大一定会挺身而出帮他们的。
再加上【五林山】的众妖都是奚连帛亲自筛选出来的,所以一旦和外界有了冲突,整个【五林山】就会变得异常团结,这也是其能在三界中立足的根本。
——就像刚刚,在祝清澜叫住他之前,奚连帛转头就跑并非是想独自逃生,而是注意到了那棵鬼树正准备封住【月楼客栈】的院子——他想给兄弟们制造出一条生路,可惜,最后还是慢了一步。
不过这条生路,现在却被祝清澜打开了——
“走啊丧家犬!快逃!拿着我的羽毛去【九岭山】找骆青骆先生!告诉他【鬼魔灵】回来了!!”
眼见生路出现的奚连帛没有任何犹豫,立刻招呼群狼快跑,自己则用为数不多的【妖力】维持着那个唯一的出口,防止藤条再次缠上来——他的修为其实不高,打架完全是依靠自己的本能。毕竟是一匹活了一千多年的头狼,原形本身的力量还是很强悍的。
“老六老七老八老九,你们几个把她们带上。”在最后几匹狼要离开的时候,奚连帛叫住了他们,转头看向了客栈大厅——除了用仅剩的【百羽千杀咒】不断向【鬼魔灵】进攻的祝清澜之外,角落里还缩着祝清雨和几名服务生。
——他自认为自己不是什么好【妖】,但既是受人恩惠,自当投桃报李。
狼群对头狼唯命是从,他们可不会问原因——老大庇护他们到现在,他的话,就是命令。

用仅剩的妖法撑到最后一匹狼出去,奚连帛抬爪就要走,可就在他即将跨出院子的时候,那只硕大的爪子却停留在了半空——
犹豫了一阵,爪子最终还是没有伸出去,而是夹起了一根地上被黑色藤条腐蚀得千疮百孔的青色羽毛,随手丢到了外面。
“老六,拿着羽毛去【九岭山】,找【七圣】骆青,告诉他这里发生的事。”
“大哥,那你……”老六看着大哥没有出来的意思,顿时愣住了。就是这一愣神的功夫,扭曲生长的黑色的藤条渐渐覆盖住了这条唯一的生路。
“我?哼。”奚连帛呲牙笑了笑,巨大而锋利的犬齿在月光下反射着寒光,他扭头看了看还在徒劳地向【鬼魔灵】发起进攻、为他们争取逃离时间的祝清澜,对着自己的兄弟说道,“虽然不愿意承认,但你们的命是这女人救的。我要是就此一走了之……从今往后,还有谁愿意跟随我奚连帛?”
“走吧,带她们走得远远的,这辈子有你们这帮兄弟,我姓奚的也算没白活。”说着,体型硕大的森林狼决然转身,锋利的狼牙朝向了三界唯一的公敌,“至于我妹妹……就交给你们照顾了。那丫头比我会做【妖】,跟着她,你们不会吃亏的。”
“……定不辱命。”老六看向了他们的首领,张了张嘴,最后却狠狠地咬紧了牙关,将所有的话全都咽了回去,只留下了这四个字。
听着身后渐远的跑步声,又看了看面前不远处的【绝路】,奚连帛轻轻叹了口气——
“……早知道,就不来触这个霉头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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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清澜操纵着剩下不到一半的羽毛,用尽全力向钟秋进攻——她已经没有了后顾之忧,虽然没空看向后面,但她已经感觉到妹妹和一群小妖的气息已经不在周围了。
想来应该是那条丧家犬做的吧——呵,还算这家伙有点良心,不枉费自己拿出半生的心血帮他打开了道路。
至于剩下的,祝清澜也没什么办法,只能走一步看一步。说实话,打了这么半天,对方甚至都没从椅子上站起来,还是保持着坐着的姿势。自己耗费心血炼制出来的【法器】根本就无法碰到对方的身体。
之前只是从骆青、穆小雅和一些古籍记载中听说过【鬼魔灵】的强大,为了能够对付这样的敌人,自己这两千多年来一直不断地修行,希望将来有一天到了危急时刻,能和【七圣】并肩战斗。可现如今看来,自己确实是有些自大了。
——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了,可却连【鬼魔灵】的法术屏障都无法破开。
而钟秋这边,她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放在祝清澜的身上,而是看着她身后发生的一切,包括她如何用羽毛切开了【望酆都】的黑藤,奚连帛又是如何带着老板娘祝清雨和那群小妖逃跑。
说实话,她有些嫉妒了。
曾经自己的身边也是有着一群向着同一个目标前进的挚友,眼前这两只【大妖】虽然不和,但在【对付自己】这件事上,他们却表现出了相当的默契——
钟秋有些不开心了,她想逗逗这两个家伙。
想着,她慢慢抬起手,指尖捏着一只挂饰。随手一挥,挂饰渐渐增大,逐渐变成了一根两头都有着镂空棱角的短棍。
——这是她曾经的一个敌人,一名得道的高僧的兵器,名为【金刚杵】,沉重无比,上面刻着的经文可破一切妖邪之法。
当年在得到【金刚杵】的时候,可是费了一番功夫。虽然她的实力远在那名高僧之上,但【金刚杵】上的经文却给她带来了一些麻烦——万变不离其宗,除了【大灾炎】之外,自己的所有法术都是【鬼术】和【鬼咒】,包括现在使用着的、法力越高就越坚固的【法术屏障】。【金刚杵】可以轻易破开她的屏障,直接伤害到她的身体。
她原本不想杀那名高僧的,可惜那老头实在是不知好歹,三番五次来找自己的麻烦,还点名提出决斗。钟秋实在是烦透了,为了不影响大局,她杀掉了那名高僧。
人类的身体终究是脆弱的,脆弱得禁不起她一次进攻。
【金刚杵】将【法术屏障】破开了一道口子——哪怕经过这么久的岁月,这把降魔专用的兵器威力依旧不减当年。在冲出屏障之后,钟秋操纵着它飞向了祝清澜。
以祝清澜剩余的【妖力】,完全无法躲开【金刚杵】,她也察觉到了这件威力无比的兵器向自己飞来,也知道自己力不从心,便将所有注意力全都放在了【金刚杵】离开时、对【法术屏障】造成的缺口中。
——这是能伤到【鬼魔灵】的唯一机会,哪怕一丁点也好,至少要为后来人制造机会。
想着,她操纵着所有的羽毛向那个缺口飞去,自杀式的打法让钟秋有些喜欢这个丫头了——
很好,不管不顾,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有点自己当年的影子了。
不过单凭这点,还伤不到自己。

钟秋从不在战斗中使用第二件腰间的挂饰,因为完全没有必要。只见她摊开了右手,随后用力一握,飞进缺口的羽毛顿时开始互相撞击,直到化为碎屑,只留下一支相对完整一些的羽毛。
这就是她的独门法术,独立于【术】与【咒】之外、逆天而行的至高力量——【令】。
【术】与【咒】归根结底都是在利用大自然的力量,而她的【令】,则可以独立在大自然之外,再创一套只属于她的全新法则。
说得简单点,【术】与【咒】的使用者再强大,都只是臣服于【大自然】这个基本规则之下,按照【大自然】的运作原理来进行对物质的某种改变、支配或借用,说到底都是在【大自然】之下的。
而她的【令】所创造出来的,则是与【大自然】对等的独立法则,在这个法则之下,她甚至可以和【大自然】全部的力量相抗衡。
这就是【鬼魔灵】真正强大的地方——【百羽千杀咒】受困于大自然的法则,钟秋是与大自然对等的存在,当然无法战胜她,二者的基本高度就完全不一样。
看着自己最后的杀招被破,祝清澜叹了口气,心说罢了,大概今天就是自己的死期了吧。
就在她闭眼等死的时候,忽然间,身后传来了一声低沉的狼啸——祝清澜还以为自己听错了,可直到肩高丈许的森林巨狼将她撞开、同时张开血盆大口硬生生停住了【金刚杵】前进路线的时候,她才反应过来——
这条丧家犬,怎么没走?!
“打我的时候倒是威风八面,祝姑娘,想不到你也落到了今天这步田地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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