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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一个字,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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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一个字,绝!

“这娃,疯了吧。”

中午,图书馆三剑客回到宿舍,发现床单还拉着,生怕里面那货猝死。

胡自强刚想夺帘而入,未靠近就被喝止住。

声音透尽疲惫,却又有股藏不住的兴奋。

吴英雄挠挠头,“昆哥还真适合做个手艺人,就这废寝忘食的精神,日后能成一大师!”

“本末倒置了呀!”

高进喜长叹口气,打定主意,要找个时间跟建昆好好聊聊,怕这孩子忽起个兴趣,葬送了未来。

咱缺一个手工大师吗?

“英雄,你帮他把饭打了,俺这没肉菜票。”

“诶。”

“别!我不吃。”

隔断后传来声音。

这节骨眼上,哪有时间吃饭?

“狗日的,你要成仙啊,早上也没吃!”胡自强大骂。

里头却没了声。

李建昆当下的状态,属实有点吓人,活像个青山医院的漏网之鱼:

头发乱成鸡窝,脸上的油腻能炒盘菜,顶着一对熊猫眼,眼眶通红,布满血丝,嘴角咧开,无声癫笑。

就是这种感觉!

就这种!

照片里不应该有梅先生,舞台上凤冠霞帔的绝代芳华,便是一位正儿八经的贵妃!

底下百老汇观众的神态,女人应是愕然,妒忌!

男人应是痴迷,倾倒!

没有欢呼,没有热烈,当时的剧院,应沉浸在一片震惊与梦幻中。

一言以蔽之,他找到这张泛黄的、残毁的,老照片的神韵。

整体神韵!

并企图用浓墨重彩,使它鲜活起来。

这是他捣鼓老照片修复后,从未有过的一种心境,仿佛捅破了某层隔膜。

巅峰状态!——

一天一夜。

收工后,李建昆瘫在床上昏睡不起。

期间强哥过来探了三次鼻息;吴英雄端着饭盒,用香喷喷的肉菜,勾引了两次;老高拧来热毛巾,给擦了把脸。

浑然不知。

死狗般。

全身精力都被抽空。

所幸年轻啊,要是换前世那把老骨头,这张照片就成了遗作。

翌日一早。

李建昆没事人样爬起,搁学一食堂,胡吃海喝一顿。

六个大肉包子,看呆一群姑娘,也馋哭一帮爷们。

摸摸兜,得,一块二毛五。

再次回归穷逼行列。

走起,收账!

今儿没拿小桌板,这一单搞下来,神也得歇歇,只为跟金三爷碰个头,然后,应该会有点连锁反应。

菜门营鸽子市。

金三爷说了,搞好就过来,他会知道。

李建昆一点不意外。

“嘿!小师傅,可算见着人哪,快十天没来了吧?”

“小师傅,那张照片整得还行?”

“搞好没有啊小师傅,瞅瞅?”

整整9天没出现,你猜怎么着,大伙非但没忘记他,屁颠屁颠往过凑。

今儿只有两种结果:

要不被人打死!

要不一片钱途!

李建昆一句“等金三爷过来”,将一堆摊主和老逛客打发掉,来到自己叫花子都不稀罕的老地界。

“许大爷,吃了吗您。”

“诶,吃了吃了,您来了。”

正好得闲,李老师上线,准备跟他唠唠。

要说这京城就是邪性,快五月的天,早上起来还得穿棉袄。大爷一身跑絮的破袄子,脚下一双露脚趾的布鞋,袜子没得。

跟他刚回来那会差不离。

见不得手艺人被逼到这种份上!

“刺啦!”

大前门呈上一根,火柴跟上。

“许大爷,您这玩艺儿,都雕给小孩子玩的?”

“可不,大人他也不稀罕,不像以往啊,年轻那会雕大件,有主顾买去当摆件,现在不敢了,费时费力雕上半月一月的,要是没人买,得饿死。”

也是,这年头别说木雕,古董都没人稀罕。

李建昆不是没想法。

<div class="contentadv"> “那您这样式没选好啊,您得雕点小孩看见挪不开眼的东西。”

许大爷的一根烟,巴拉到烟嘴,也没舍得扔,诧异道:“还有种玩艺儿?”

“回头您试试,雕几把匣子枪步枪啥的,拿过来摆,不好卖您找我。”

许大爷浑黄老眼猛一亮,但很快又黯淡,叹息道:“这也算个玩艺儿?”

“大爷,咱得务实啊,没说雕这些个,就不是手艺人,就要丢了手艺,咱总要吃饱饭吧。”

这便是思想观念的冲突。

李建昆顶钦佩这些老手艺人,但并不认同,饿着肚子搞创作才叫匠气。

许大爷巴拉完最后一口烟,耷拉着头,不搭话。

李建昆暗叹口气,掰不过来了还。

“那这样大爷,我再跟您说个东西……”

耳边嘀咕一阵,许大爷听完,吓一大跳。

“这能雕?!”

“有啥不能的。您老别想岔了,这叫歌功颂德!不行伱雕菩萨观音啥的,也有搞头,您看看哪个更靠谱。”

听到“菩萨”二字,许大爷猛打个寒颤。

早年他在这事上吃过大亏!

“我想想,我想想……”

行吧,话已至此,再掰不过来,只能说没那命。

这时,鸽子市里一阵骚动,人流一窝蜂往这边涌。

金三爷来了!

人到跟前,双方谁也没先开口。

李建昆从解放包里取出画框,递上去。

金三双手接过,低头,搭眼。

倏然,两道精芒,自眸子里迸射而出!

握相框的手,情不自禁颤抖起来。

此时相框里的照片,早已“面目全非”,跟他那张泛黄的、残毁的老照片,天壤之别。

一切都是那么新,彩色明艳。

百老汇的看客们,有了各色分明的打扮,且有了脸!

那一张张脸上,近看虽只是一抹油彩,却诡异地凸显出不同神态。

有惊愕、倾慕、痴迷,乃至色相!

他下意识抻长手,将相框拿远些,惊奇地发现,连西方贵妇头上的银饰,都一目了然,似在反射着灯光。

活了!

这群看客活了!

皆为这场表演而倾倒。

舞台上,那身凤冠霞帔,色彩是如此鲜亮,作为一个老票友,金三仅一眼就认定,这正是《贵妃醉酒》的戏服!

他瞅了又瞅,从配色上,竟找不出一丝差池。

更让他动容的是。

细到一缕微不可查的流苏,如果不远观,甚至无法察觉,竟也有了不同着色。

‘这抹身段!’

娇柔、绝美,倾城绝代!

那股神韵在色彩的加持下,嘭一下,扑面而来。

仿佛眼前真有一位贵妃在醉酒起舞,水袖翩然。

再看脸。

金三脑中轰鸣一声。

居然纤毫毕现!

黛眉、绯颊、朱唇、泪眼……

让人不可思议的是,那抹羞怒交加,万端愁绪无以排遣的巧态,也跃然而出。

金三顿觉伤感与怜惜。

如此美人,候君而不至,不得已借酒消愁。

该死的李隆基!

端详完整张照片后,金三早已激动忘我,正欲放下,忽一怔,意识到一个严重问题:

梅先生呢?

天哪!刚才在欣赏照片时,他竟完全忽略了梅先生。

舞台上,只有那位贵妃。

他特气恼,虽然画得极好,但怎敢把我的梅先生画没?!

但转瞬,眼里又噙满泪水。

是了,怎该有梅先生呢?

梅先生既演的是贵妃,以先生之神姿仙韵,那便只有贵妃!

“看我非我,我看我,我也非我;装谁像谁,谁装谁,谁就像谁。”

先生最喜欢的一幅对联。

饶是先生在天之灵若有知,一位画师,在已模糊不清的照片上,还能还原他的韵,知他所求。

想必也会含笑九泉吧。

绝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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