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既然百里元时已经当了这个白脸儿,反倒挨了一顿的骂,他就知道,白脸也没用,谁要撬开她的嘴,只能另辟蹊径了。
这个另辟蹊径,就在于四个字,也是他们北镇抚司,琢磨了多年,总结出来的经验。
偷,摸,拐,骗。
虽说听起来,是下九流的玩意儿,但只要好用,在哪儿都好使。
偷的诀窍,在于一个搜身,不必赘述。
摸的诀窍,在于,前几日刚生了乱子,他锦衣卫,就遣了百十人,瞒着诸人,押了一个乱匪带路,入了鹧鸪林,将他们的老底儿都给抄了。
这群人很穷,只是他抄完鹧鸪林的第一反应。
他的第二反应是,这群人,不是拦路抢劫的乱匪么,怎么还在鹧鸪林深处,种上一片广袤无垠的稻谷了?
他跟着那名投了降,认了输的鹧鸪林乱匪,穿过了一道幽邃洞壁,又跨过了一条水帘瀑布,终于来了他们的老巢。
和他想象中的,大有不同。
一群乱匪,所憩之处,却是山好水好,清幽雅然,景致甚佳的一处村落。
田垄高垦,纵横交错,风吹麦浪,稻谷飘香,漫天遍野,都是风儿吹过,洒落在田野上的谷粟。
他以为的行恶之人,却挥着锄头,抹着汗水,实打实的,只是个勤恳劳作的农人。
他垂了垂眸,挥了挥手。
再朴实的农人,也犯了错,他们既投了北弥,就再也算不得南凉的百姓。
他一声令下,锦衣卫开始抄家,抄家是锦衣卫的老本行。
朝廷里的很多案子,许多贪官乱臣,若要抄家,首选还是他们锦衣卫,多数罪证,只要抄了家,瞒也瞒不过去。
可他抄完鹧鸪林,惊奇的发现,鹧鸪林里的这群乱匪,实在是穷的叫人心疼。
金银玉器,书信往来,一概没有,除了几只木头做的弓,几十把长剑,可谓是赤贫如洗。
好在,在那名乱匪的领路之下,他还是找到了,足以威胁匪首的筹码。
这就是拐的诀窍,字面意思。
他拍了拍手,锦衣卫抱出个用红色软绸包裹着的,嗷嗷待哺的婴孩儿。
那孩子一进了屋子,闻见了刺鼻的血腥味,立刻哀哀啼哭起来。
颜夕一见孩子,面色果然变了,目眦欲裂,双目血红:“你们这群狗奴才!狗奴才!放开我的孩子!放了他!”
若按夜宴司的规矩,祸不及妻儿幼子,是万不会将孩子当作筹码的。
这一局,终究还是他锦衣卫更胜一筹。
薛长安颇为得意,挑衅似得瞥了一眼百里元时,对那女人道:
“这孩子,被喂了穿肠毒,还有一炷香的功夫,就毒发了,解药在我手里,说不说,你自己看着办吧。”
百里元时唇角勾起一丝冷笑:“还是薛大人有本事。”
“对待山匪,何必妇人之仁呢,百里卫长。”
孩子面容憋得青紫,呼吸已然十分微弱,颜夕心中哀痛万分,死死咬着嘴唇,只得道:
“我要见昭和郡主。”
薛长安冷笑一声:“你以为,你有跟我们提条件的资格?”
颜夕道:“你杀了我的孩子,我立刻就咬舌自尽,到时候,你们只知道我们是受北弥所指派,却不知道是受谁所派,你们在明,而他们在暗,这样的招数,再多来几次,你们受不受得了?”
百里元时冷声道:“为什么,执意要见昭和郡主?”
“你们想知道什么,我都会一五一十的告诉你们,但我只会对郡主说,其余人,休想叫我开口。”
百里元时森然道:“回答我的问题。”
她顿了顿,她被锁在这间牢狱,活生生被大刑折磨去了半条命,面庞已经苍白无比,喉间如同灼火焚烧,自然,也没什么力气说话了。
她咳了咳,唇边沤出鲜血:“因为我是妓,她也是妓。”
只有女人,会明白女人,只有做过妓子,进过勾栏瓦舍,才会晓得。
谁生来,就是妓女的?
干她这行,谁是天生乐意的?
她虽穿金戴银,风光无限,心底却萧索落寞,整日做梦,幻想一个良人,一个品格高尚的男人,能救她出风尘。
可来云洲飘香院的,都是寻欢的浪子。
她等了一年又一年,卖了一年又一年的皮肉,终于,等到了她的心上人,要带她去过正经的日子。
她盼了多年,想了多年,终于要从良嫁人了,距离她获得自由,就一步,就一步。
可她的丈夫,死了,尸骨无存,只剩一只血淋淋的头颅。
她要为自己的丈夫报仇,要完成他的遗愿,为此,哪怕是舍了自己的命。
百里元时道:“好。”
夜幕初降,鸟雀长鸣,二人歇了一会儿,也知道,现下这情况,是又迷路了,陆温一不做二不休,将腰间悬挂的那囊袋,开了一条小小的口子。
忽然,那袋中钻出一条通身碧绿的蛇,那蛇吐着信子,昂扬着圆圆的脑袋,琥珀色的冰眸死死的盯着陆温。
万物有灵,她既能捉它,便能杀它,许是感知到了陆温并非是要杀它,又或许是知晓它若妄动,死的或许只能是自己。
它缓缓转过头,朝密林深处,迅速游移。
陆温连忙推着四轮小车跟上,欢呼道:“终于可以出去啦。”
她捉来一条蛇,竟是为了引路的。
此举,连宋兰亭都惊了,半晌没反应过来,不可置信道:“你觉得,咱俩能打过那怪人,那蛇群?”
陆温心里其实也没底,所以眉头拧得高高的:
“谁说去跟他打架了,悬崖那会儿,那个人,好像将我认成什么人了。”
“那个鹧鸪林匪首,青楼花魁?”
“我思来想去,觉得还不如赌一赌。”
“赌什么?”
“就赌他。”陆温顿了顿,认真道:“不是个坏人。”
她想,她的猜测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司马萧清屿奉与都察院的那封“护身符”,亦是他状告云洲官员,官官相护,狼狈为奸的密信。
无论这天下,是变,还是不变,唯一亘古不变的,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缘关系。
但凡世家,无一不是枝繁叶茂,树大根深。
世族之间,相互婚嫁,将彼此的利益,因共同的血脉,而捆绑在一起,竖立起一道纵横交错、坚不可摧的高墙。
而云洲,有八大世族,恰好刘连殷的义女,就嫁入了这云洲大族之中。
那怪人居住之所,竟位于一处幽谷,四周是高耸的岩壁,生长着许多绿意盎然的藤蔓,只有一道窄小的石缝,约莫半人高。
哪怕是陆温,都要双膝触地,爬着进去,更遑论清贵无比的殿下了。
陆温想了想,决定将宋兰亭留在幽谷之外。
她进了幽深暗道,爬行不过十数步,就觉柳暗花明,豁然开朗。
绚烂的山花开遍了漫山遍野,如天穹之上的云霞夕光,小桥流水,溪水潺潺,美不胜收,宛如仙境。
溪流尽头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木屋,外头修了一圈的篱笆,篱笆上长满了藤蔓与各式各样的鲜花儿,木屋檐壁上挂着各色编织精巧的竹篓。
前头领路的碧翠小蛇,蜿蜒爬行在木柱上,一溜烟就钻进了竹篓里去。
那竹屋支着小窗,月华如水,星光璨璨,依稀可见一个面貌丑陋的男人,侧躺在竹榻上,阖目安睡。
榻边,还放了一只通身翠绿的竹笛。
其实驭蛇一道,与驯马,差不了多少,蛇是冷血动物,不会有主人的概念。
但会熟悉一个人的气温,认可一个人的味道,知道这个人不会伤害自己后,会试图与他进行交流。
而陆温想,这只竹笛,就是萧清屿与蛇群交流的渠道。